我的网站

        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我的网站6 >

标准明确!事关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

时间:2024-10-21 19:21 来源:网络整理 转载:我的网站

昨天,
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

《关于市北区世纪观邸等项目

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
其中提到,

按照有关规定,

将市北区世纪观邸项目、

长沙路人才住房项目

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标准进行通知。

《通知》提到,此次涉及的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有两个,分别为市北区世纪观邸项目,位于德兴路56号、61号,共114套租赁型人才住房;市北区长沙路人才住房项目,位于长沙路46号,共312套租赁型人才住房。

在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方面,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的认定结论,上述2个项目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33元。

青报君了解到,此次这两处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按照阶梯递增租金标准进行收取——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%,确定租金价格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19.8元;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80%,确定租金价格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26.4元。以限定租金租赁的面积,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,超出部分面积,租金按照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收取。

周知!

转发告诉有需要的朋友吧~